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区县、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应急措施
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:按照10月15日上报的《淄博市2019—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》要求,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。
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:矿山、砂石料厂、石材厂、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;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、建筑拆除、喷涂粉刷、护坡喷浆、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;根据天气情况,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;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撒漏的煤炭、渣土、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。
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:施工工地、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(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);矿山(含煤矿)、洗煤厂、物流(除民生保障类)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(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)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(含燃气)进行运输(特种车辆、危化品车辆等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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